眉医学会〔2025〕103号
眉山市医学会
关于开展爱岗敬业青年医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医学会,团体会员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建设,崇尚执业道德,维护执业准则,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激励优秀青年医师发挥骨干作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健康眉山发展,眉山市医学会与眉山市东坡医药保健培训中心开展“东坡医药保健杯”爱岗敬业青年医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我市医疗卫生单位在岗的医师;
(二)评选名额:爱岗敬业青年医师30名.(附件4)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医德修养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及实践技能有较深厚的基础,具有发展潜能,承担本学科的医疗、科研、教学工作;
(三)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包括)以上职称;
(四)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诚实守信,廉洁行医,有良好的医患关系,近三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医德医风零投诉。
(五)积极参加市医学会、东坡医药保健培训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选拔条件和选拔范围的对象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推荐。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根据推荐名额,认真组织好本次选拔推荐工作。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下而上、层层推荐、优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对象要按照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三)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基本信息和简要事迹等。
(四)推荐对象由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初审,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爱岗敬业青年医师,由市医学会行文予以表扬,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此次评选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评选表扬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面向临床一线。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原则上不评选单位领导。
(三)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未按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表扬活动的资格。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行为的人员,报有关单位予以严肃处理。
(四)按时报送评选材料。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核实后取消其参评资格。参评人选认真填写《眉山市爱岗敬业青年医师评选推荐表》(附件2)(先进事迹材料约300字,贴电子照片),《眉山市爱岗敬业青年医师推荐人员花名册》(附件3)、推荐人员免冠标准照1张,执业医师证复印件1份。由所在区县、单位汇总后,连同电子版一并于8月8日前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联系人
眉山市医学会
胡利梅:18990338401 38195081
电子邮箱:2702458075@qq.com
附件:1.眉山市爱岗敬业青年医师评审委员会工作小组
2.眉山市爱岗敬业青年医师评选推荐表
3.眉山市爱岗敬业青年医师推荐人员花名册
4.眉山市爱岗敬业青年医师名额分配表
眉山市医学会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