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底曾有媒体报道过这么一件事:贵阳一个2岁男童居然感染了艾滋。
而男童的父亲则怀疑是2017年孩子在医院治疗时感染的,男童父母HIV抗体检查均为阴性。
而在8月9日,贵州省卫计委公布核查结果,认为目前没有证据表明患儿是在医院输血、使用血液制品和侵入性操作的过程中感染了艾滋。
排除了性、母婴两大传播途径,伟伟的父母一直怀疑孩子是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感染艾滋,他们对该结果无法接受。而「没有证据」的说法显然也没打消关心大家最初的恐惧:如今在医院用血都不是100%安全吗?
艾滋病窗口期:四百万分之一的噩梦
输血和艾滋病联系在一起,贵阳并不是第一次。
2015年初,福建5岁女童毛毛(化名)被确认感染艾滋病,最终的调查结果显示,感染原因是她在2010年的心脏手术中输注了HIV抗体检测阳性献血者的血液。
为什么没有提前发现艾滋病毒?答案是三个字:窗口期。
所谓「窗口期」是指人在感染艾滋病毒后的3~6周,艾滋病毒还在繁殖过程中,量比较少,人体还没出现相应的抗体,各种检测技术也就无法检测出来。这就可能导致一个糟糕的结果:血液本身是有问题的,但因为当时没检测到病毒抗体,而被当作安全的血液使用。
毛毛因为输血感染艾滋病毒,就是因为输入了处于「窗口期」的血液。
一个尚未经历世事的孩子感染了无法治愈的艾滋病,「窗口期」的解释有些苍白无力,但「窗口期」是医学难题,至少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无法消除,只能尽量缩短,比如核酸检测技术已经将艾滋病毒的窗口期缩短至1周左右。
《2016国家血液安全报告》指出,我国血站核酸检测HBV(乙肝)、HCV(丙肝)和HIV(艾滋)的残余风险分别降低到1/10万、1/500万和1/400万~1/300万。
诚然,核酸检测技术已经将安全风险控制在尽量下的范围,但就是这极小极小的概率,如果以某种形式发生在某个人的身上,都是100%的噩梦和悲剧。
不过,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主任刘江在2015年接受《南方都市报》的采访时表示,经核酸检测后的血液病毒含量很低,万一发生血液传染,从治疗角度说,控制病毒复制的疗效将非常明显,如果早期发现,治疗也容易得多。
血液管理30年:回头看都是惊吓
1616 年,英国人威廉.哈维第一次提出了血液循环理论。在此基础上,人类尝试动物输血、人输羊血、人人输血,这个过程中一些人幸运得救,当然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以致于当时的政府下令禁止输血。
直到1900 年,人类才知道 A、B、O 三种血型之分,且某些血型之间不能互输。站在这个时间节点往历史深处看,早期输血简单粗暴,甚至几乎野蛮,不敢想象有多少人因为血型不合而丧命。
同样,当我们站在2018年看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血液检测历史,这种「细思极恐」也是存在的。以检测项目来说,根据《2016国家血液安全报告》,我国大体经历了以下过程:
20世纪50年代,开始检测血型;
60年代增加血红蛋白和肝功能检测;
70年代增加乙肝表面抗原的检测;
1980年增加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
1993年增加丙肝抗体检测,并在高危人群中增加艾滋病病毒检测;
1995年对全部献血者进行血红蛋白、血型、丙谷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艾滋病病毒、梅毒7项检测;
2015年,浙江、福建、广东3省开展人类嗜T淋巴细胞病毒(HTLV)监测;
1998年开始我国开展无偿献血,同年施行的《献血法》规定,血站对采集的血液必须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
现在排查丙肝患者,往往会有一项提示:是否在1993年之前有输血经历。
这就是因为当时丙肝病毒还不在血液筛查范围,通过这个途径患上丙肝的风险很大。
不断增加的项目大大提高了血液安全,但同时也受制于检测技术,比如前文提到的缩短艾滋病毒「窗口期」的核酸检测,我国在2015年底才实现血站的全覆盖。
技术在进步,风险一直在降低,但也一直存在。
血液安全:有天灾,也有人祸
如果说检测技术的局限性是人类发展过程中的不可控因素,那人为操作失误导致的问题则更让人心痛。
2017年1月,浙江省中医院有5例患者确诊为艾滋病,其中两名孕妇。
经过调查,传染源是一名治疗者在治疗过程中因个人原因在医院外感染艾滋病病毒,而致命的是一位技术人员违反「一人一管一抛弃」操作规范,在操作中重复使用吸管,造成交叉污染,导致部分治疗者感染艾滋病毒。
这起医疗事故也掀出另一个内幕:有些医院为了节省成本会将一次性工具反复消毒重复使用。
2018年,这起事件有了最终结果,涉事医生犯医疗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处罚或轻或重,但与艾滋共存的一生,只有患者自身来承担。
输血风险:普通人该如何面对?
接二连三的输血感染艾滋事件,让很多人对输血产生一种莫名的恐惧。
的确,输血涉及血液,而血液传播正是艾滋病毒的三大传播途径之一,但大家不必过分恐慌。北京佑安医院性病艾滋科副主任医师刘安表示:自己工作13年,没有接触过因为正规渠道输血的艾滋病患者,而且 目前我国艾滋病以性传播为主,更应该警惕性接触。
当然,每个人献血、输血都不要掉以轻心:
不要为了检测选择去献血;
有高危性行为者应该主动放弃献血;
不提倡过多输血,能不输则不输,能少输则不多输;
如果情况允许,最好采取自身输血。
但说到底,输入异体血,并承担相应风险,往往是作为一个患者的不得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守护献血——输血的全流程安全显得更为重要:
针对献血环节,除了加强检测技术,2009年开始,北京等地区推行了黑名单制度,将血检阳性的献血者加入黑名单。
福建艾滋患儿事件发生后,福建省血液中心副主任赖东生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加快建立经输血感染病毒的相关保险和补偿机制。
也许我们始终无法消除百万分之一的风险,但总是有办法让这个概率离我们远一些,再远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