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卫生局
关于印发眉山市2014年护士定期考核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直管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四川省执业护士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川卫发〔2009〕6号)和眉山市卫生局《关于严格执行卫技人员培训、考试、注册再注册有关规定的通知》(眉卫发〔2010〕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眉山市2014年护士定期考核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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